根據《江蘇省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實施方案》有關規定,在女方產假期間,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護理假。未明確規定護理假是否在胎兒出生當天即開始計算。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育兒假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計算,即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的36個月內,夫妻雙方每12個月各享受10天育兒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育兒假。每年的育兒假不按照子女數量疊加享受。護理假及育兒假的使用方式省里未作明確規定,具體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協商。
護理假與育兒假是否可以分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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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5-04-24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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