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區十六屆人大
三 次 會 議 文 件
關于宿豫區2013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
2014年財政預算(草案)的報告
——2014年1月15日在宿豫區
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區財政局局長 張先軍
各位代表:
受區人民政府委托,現將宿豫區2013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4年財政預算草案提請區十六屆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并請各位政協委員和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第一部分 2013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工作回顧
2013年,在調結構、促轉型的復雜宏觀經濟形勢與區劃調整和部分稅收管轄權上劃等減收因素疊加影響下,全區財政經歷了異常困難的一年。但在區委、區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區人大、區政協的監督指導下,全區財稅部門緊盯“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積極投身統籌“三大發展”、 推進“九比競賽”活動,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務經濟發展為根本,以保障改善民生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抓手,狠抓征管促收入,優化支出保重點,深化改革強管理,加強監督提水平,圓滿地完成了調整后的財政收支任務和目標。
一、2013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全區實現財政總收入32.01億元,完成年度調整任務的103.3%,同口徑增長12.8%(剔除區劃和稅收級次調整等因素,下同);全區預計完成財政總支出36.25億元,完成年度調整預算的97.7%,同口徑增長11.5%。
(一)公共財政預算執行情況
1.收入執行情況
2013年,全區實現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8.96億元,完成年度調整任務的101.3%,同口徑增長18%。公共財政預算收入中稅收收入16.59億元,同口徑增長20.5%,稅收占比達87.1%;非稅收入2.37億元,同口徑增長3.2%。
分級次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完成情況:區本級(含區直、宿遷高新區、生態化工園區、現代農園、張家港宿豫工業園區)收入16.11億元,完成年度調整任務的101.4%,同口徑增長17.7%;鄉鎮級收入2.85億元,完成年度調整任務的100.7%,同口徑增長19.7%。區本級收入中:區直7.89億元、宿遷高新區6.48億元、生態化工園區1.28億元、現代農園0.24億元、張家港宿豫工業園區0.22億元。
2.支出預算預計執行情況
2013年,全區預計完成公共財政預算支出31.15億元,完成年度調整預算的97.3%,同口徑增長12.1%。
分級次支出預算預計情況:區本級27.49億元,完成年度調整預算的97.6%,同口徑增長11.8%;鄉鎮級3.66億元,完成年度調整預算的95.6%,同口徑增長13.7%。區本級支出中:區直18.96億元、宿遷高新區6.62億元、生態化工園區1.35億元、現代農園0.24億元、張家港宿豫工業園區0.32億元。
3.財政平衡預計情況
2013年,全區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實現18.96億元,加上稅收返還、省市各項轉移支付補助和債券轉貸資金等各項收入預計15.82億元,減去各項上解支出預計4.39億元,當年可用總財力預計為30.39億元。全年預計完成公共財政預算支出31.15億元,當年財政收支相抵后預計赤字7600萬元,控制在區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7800萬元赤字范圍內。其中:區直預計赤字7600萬元,鄉鎮、園區預計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全區實現政府性基金收入2.27億元,完成年度調整任務的103.2%,同口徑增長3.2%。加上省市補助收入預計0.31億元,減去預計上解支出7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計可用總財力2.57億元,全年預計支出2.57億元,當年政府性基金預算預計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預算執行情況
2013年,全區實現繳庫社會保險基金收入2.53億元,完成年度調整任務的103.3%,同口徑增長19.3%。全年完成繳庫社會保險基金支出2.53億元。
以上是2013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預計反映,由于上下級財政尚未結算,2013年財政決算正在編制,最終決算數據會有所變化,屆時再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準確結果。
二、2013年財政工作回顧
(一)凝心聚力促發展,持續生財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充分發揮財稅政策和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支持經濟社會發展,做大做強產業經濟。一是支持園區載體建設。投入資金4.2億元支持高新區“新材料產業集聚區”和科技城建設;投入資金2.3億元支持化工園區環境綜合整治;投入資金6200萬元支持共建園區重大項目建設;投入資金4500萬元支持特色農業產業園建設。二是助推企業快速成長。重點支持列入全市大企業大集團培育計劃的23家重點企業和全區51家龍頭骨干企業,提升企業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安排科技、人才專項資金7130萬元,幫助企業實現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直接支付企業各種獎勵扶持資金9300萬元,調動企業生產積極性;通過裕豐資產經營管理公司等平臺機構,累計為企業貸款提供擔保11.76億元,借款3.05億元,切實幫助企業解決融資難題。三是主動策應上級扶持。認真研究上級各類扶持政策,找準突破口和關鍵點,先后為113家企業包裝申報項目128個,累計爭取到5大類36項上級扶持資金1.09億元,幫助劃出鄉鎮申報項目20個,爭取資金5700萬元。四是支持鎮村經濟發展。安排300萬元專項資金支持來龍小城市前期規劃、設計及基礎設施建設;擬定來龍小城市財政管理體制,創造有利于小城市健康、快速發展的良好財稅環境;安排村級債務化解資金983萬元,減輕村級發展負擔。
(二)全力以赴抓收入,依法聚財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2013年,全區財稅部門密切配合,沉著應對各種減收因素,及時制定、調整組織收入思路和辦法,財政收入實現了較高質量的穩增長。一是建立收入督辦制度,定期召開收入督辦會,通報序時任務完成情況,將結果與部門經費以及鄉鎮、園區往來資金掛鉤,督促各收入主體按序時進度完成收入任務。二是開展對保安、新莊、曹集、陸集四個鄉鎮小產權房稅費清理工作,補征稅款1500萬元。三是研究制定了《宿豫區工業企業協稅護稅獎懲辦法》,通過“以獎促管”的方式,強化工業企業在銷售、運輸、固定資產購建等環節的稅收監管。四是開展土地出讓金和城建規費清收清欠工作,共清繳稅費1200萬元。五是組織稅源排查,收集涉稅信息8.5萬余條,增加稅款8700萬元。六是進一步完善委托代征管理機制,將鄉鎮委托代征限額由5萬元提高至20萬元,全年委托代征稅款2300萬元。
(三)千方百計惠民生,高效用財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財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著力為人民群眾辦實事,全年完成民生支出22.89億元,占公共財政預算支出比例達到了73.5%。一是全力支持教育事業發展。投入資金2.21億元,推進教育現代化創建工作;安排資金1000萬元為農村中小學全面配置專用校車;安排資金7000萬元支持技師學院創建國家級重點技師學院;發放義務教育家庭經濟困難生生活補助535萬元、中等職業學校免學費補助2500萬元。二是繼續加大三農投入力度。積極落實強農惠農政策,發放各項惠民補貼資金1.22億元;投入資金4700萬元,改造中低產田1.25萬畝,建設農橋83座;安排資金7000萬元,開展村莊環境綜合整治。三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落實企業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金提標政策,全年新增支出2380萬元;執行城鄉低保政策,發放城鄉低保資金3205萬元;實施困難群眾價格上漲動態補貼,發放城鄉困難群眾一次性生活補貼436萬元。四是推進醫療衛生體系建設。加大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投入力度,安排782萬元實施鄉村醫改“1+2”工程;提高城鄉醫療保障水平,新農合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由240元上調至280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人均財政補助標準由70元上調至80元。
(四)持之以恒抓管理,科學理財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
一是逐步完善政府預算體系。在完善公共財政預算編制基礎上,將政府所有收支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初步構建了全口徑政府預算體系。二是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財政業務平臺一體化建設,加快支出進度,提高支出效率,對財政資金安排、使用實施全過程監控,及時反饋經費使用情況。三是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出臺了《關于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制定了推進績效管理三年行動方案,切實做好重點項目的績效跟蹤和績效評價試點工作。四是推進鄉鎮財政資金就近就地監管。將鄉鎮補貼補助性資金、項目資金、財政預算資金、村級資金等納入監管范圍,確保鄉鎮財政資金安全規范使用。五是強化政府性債務管理。完善債務審批、月報、監督、預警機制,加強債務日常管理和風險控制,全區政府性債務規模和風險指標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受宏觀經濟等因素影響,財政工作還存在一些矛盾和問題:一是財政收入增速明顯放緩,組織收入難度越來越大;二是各種剛性支出需求增長較快,支出壓力進一步增大;三是政府可用財力增長有限,資金調度更加困難;四是鄉鎮財力整體偏弱,收入“短板”問題較為突出;五是深化改革任務仍然較重,實施難度較大;六是財政服務能力和水平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針對這些問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們將多思創新之舉,多探改革之路,多做服務發展之事,力爭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再上新臺階。
第二部分 2014年財政預算草案和主要工作措施
一、2014年財政預算草案
2014年是全面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重要之年,也是建設中心城市產城融合發展示范區的全面推進之年。根據中央和省里判斷,世界經濟低速增長態勢仍將延續,經濟下行壓力依然存在。國家將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著力調結構、保民生、促發展、控風險;省將繼續維持蘇北扶持政策,主攻蘇北薄弱環節,實施一批關鍵工程,幫助蘇北強化內生動力;結合我區實際看,調結構、促轉型的宏觀經濟政策,有利于我們發揮大企業、大項目多的優勢,以企業轉型推動產業升級;財政工作也將從過去的重收入增幅、重支出分配、重可用資金規模,向收入增幅和質量并重、支出分配與績效并重、資金運作與風險控制并重轉變。
基于以上分析,根據市、區委工作會議確定的2014年經濟社會預期指標和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要求,對2014年全區及區本級財政預算草案提出如下建議:2014年,全區財政總收入預算安排37.8億元,增長18.1%;財政總支出預算安排40.9億元,增長12.8%。
(一)公共財政預算安排情況
1.財政收入預算
2014年全區公共財政收入預算安排為22.37億元,增長18%。區本級收入18.46億元,增長14.6%,其中區直7.6億元、宿遷高新區8億元、生態化工園區1.69億元、現代農園0.25億元、張家港宿豫工業園區0.92億元;鄉鎮級收入3.91億元,增長37.2%。
2.財政支出預算
全區公共財政收入預算為22.37億元,加上稅收返還和省市各項財政轉移支付預計補助15.79億元(含省市專項補助),減去從財力中上解3.99億元,全區公共財政預算預計可用總財力34.17億元。2014年全區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初步安排34.72億元,增長11.5%。區本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初步安排29.76億元,增長8.3%,其中:區直18.39億元、宿遷高新區8.68億元、生態化工園區1.45億元、現代農園0.24億元、張家港宿豫工業園區1億元;鄉鎮級支出4.96億元。加上2014年地方政府債券還本支出3000萬元,預計全區公共財政預算收支缺口8500萬元,其中區直收支缺口8500萬元,鄉鎮、園區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情況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預算安排2.9億元,增長28.1%。加上省市各項財政轉移支付預計補助0.3億元(含省市專項補助),減去從財力中上解80萬元,全區政府性基金預計可用總財力3.19億元。2014年全區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安排3.19億元,基金預算收支平衡。
(三)社保基金預算安排情況
2014年,全區繳庫社會保險基金收入預算2.69億元,增長6.3%,繳庫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預算2.69億元。
二、2014年財政工作主要措施
2014年全區財政工作總的指導思想是:深入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二屆六次會議精神,緊緊圍繞“爭當中心城市產城融合發展示范區”的總體要求,按照市、區委工作會議部署,積極發揮財政支撐保障引導作用,著力優化產業結構,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創新收入征管辦法,注重收入量質雙升;優化支出結構,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財政管理改革,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為順利完成2014年財政預算收支任務,財政部門將圍繞四大職能,抓好五方面工作,在改革創新中求突破,力爭在統籌“三大發展”、推進“九比競賽”活動中各項財政指標實現升檔進位。
(一)圍繞經濟發展抓轉變,在財源培育方式上力求新突破。
一是支持重點產業發展。圍繞“54321”工程,把有限財政資金重點投向新興產業,著力支持新材料、精細化工、食品飲料三大產業發展。二是整合各類發展資金。根據上級部門統一安排,梳理整合各類專項資金,解決以往專項資金條塊分割、交叉管理、難以形成合力的問題,發揮專項資金最大效益。三是完善招商引資政策體系。按照上級統一部署,逐步取消招商引資企業普惠制財稅獎勵辦法,著力優化政策兌現方式,以設備投入、貸款貼息、貸款擔保等形式兌現部分稅收獎勵資金,變直接獎勵為間接引導。四是完善政府主導型融資擔保體系。增加規模較大的國有平臺公司擔保職能,創新融資擔保和反擔保方式,分類實施擔保,建立以區直擔保公司為主體,園區擔保公司為輔助的混合型擔保體系,全力支持鄉鎮、園區發展。五是提高策應扶持成效。瞄準上級支持產業發展的新方向,精心篩選、包裝一批更有特色、更有優勢、更符合政策的重點項目,最大限度爭取上級政策和資金扶持。六是支持城鄉統籌發展。抓住市委、市政府“129”城鎮空間布局戰略機遇,加大對鄉鎮建設項目資源整合力度,重點支持來龍小城市發展和鄉鎮共建園區建設,最大限度激發鄉鎮發展活力,有效促進產城融合、城鄉互動。
(二)圍繞組織收入抓創新,在收入征管舉措上力求新突破。
一是進一步加強與稅務部門、鄉鎮、園區聯動協作,建立財政收入分析監測機制,增強組織收入的針對性和前瞻性。二是提升綜合治稅網絡平臺功能,加大涉稅信息上報、跟蹤和利用力度,完善考核機制,確保應收盡收。三是探索鄉鎮稅收征管新舉措,在配備委托代征人員基礎上,實行稅務人員專人包片管理,駐點鄉鎮,參與鄉鎮財源建設和零散稅源管控,杜絕稅收跑冒滴漏。四是完善非稅收入征繳方式改革,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和“直繳入庫”制度,建立收繳動態監控機制,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繳庫。五是細化國有企業分類名單,制定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上繳比例,建立獎懲機制,強化綜合考核,確保國有資產收益征收征繳到位。六是組織相關部門做好各類社會保險基金擴面、續保、征繳等工作,研究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措施,實現社保基金增值最大化。
(三)圍繞民生保障抓投入,在支出結構優化上力求新突破。
落實好“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將有限資金向民生領域傾斜。一是優先保障教育投入。鞏固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支持完善扶困助學幫扶政策,加快推進校安工程建設,支持基礎教育均衡發展,不斷提高教育質量。二是提升社會保障水平。提高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城鄉低保、五保供養等社會保障標準;推進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努力提高醫療保障水平。三是支持就業再就業。落實各項補貼扶持政策,重點加大對低保、特困職工家庭等就業困難對象的援助力度;安排全民創業發展資金,落實貸款貼息等獎補政策,深入推進全民創業。四是支持民生重點項目建設。多渠道籌集和安排資金,支持市中醫院外科病房樓、文化公園、危舊片區改造、農村飲水安全等各類為民辦實事項目建設,切實改善人民群眾生活條件。五是支持生態城市建設。重點支持沿河增綠、截污治水、水系溝通、綠化提升“四大工程”,加大對村莊環境綜合整治投入力度,不斷改善城鄉居民生活環境。
(四)圍繞績效管理抓改革,在管理機制完善上力求新突破。
一是逐步建立全口徑預算體系。研究“收支脫鉤”的“統收統支”部門綜合預算編制模式,總結政府基金預算、政府采購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保基金預算試編經驗,逐步完善編制辦法,成熟后適時向人大報告編制結果。二是強化預算硬約束。合理調整基本支出預算定額標準,細化項目預算編制到具體“項”級科目。堅決執行人代會批準的預算,對因特殊事項需追加的,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三是嚴控一般性支出。認真落實上級有關厲行節約的規定,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對公務購車用車、會議經費、公務接待費用、出國(境)經費等支出實行零增長,適時推行公務卡結算制度,從嚴控制行政經費支出增長。四是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創新財政資金管理新模式,將財政管理的重點由賬務核算向項目跟蹤和績效管理轉變,真正在區級實現“收入一個籠子,支出一個口子,核算一個平臺,監督一把尺子”的新型國庫管理形式,同時積極推進鄉鎮、園區財政資金集中收付管理改革。五是深化預算績效管理。在試點基礎上,逐步將部門預算和全部專項資金納入績效評價范圍,做到“用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六是重視政府性債務管理。建立完善債務統籌管理、預算管理、審批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融資行為,健全政府性債務運轉責任機制及風險評估預警機制。七是做好預算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做好2014年區級政府預決算信息公開工作,開展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試點,出臺預算信息公開辦法,做好公開應對預案。
(五)圍繞作風轉變抓效能,在理財能力提升上力求新突破。
一是深入學習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省委深化改革若干意見和市、區委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創新思維,增強改革意識,以新思路、新舉措推進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二是按照區委提出的堅持“五個注重”,提升“五種能力”的要求,加大財政干部培養力度,努力打造“三寬四有”型財政干部隊伍。三是帶頭執行中央、省、市厲行節約的各項規定,在日常工作中算成本、講效益,傳遞倡導昂揚向上、節約文明的“好聲音”和“正能量”。四是扎實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排查和著力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四風”問題,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積極樹立主動服務、精細服務、科學服務理念,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質量,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當好“服務員”。五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樹立財政干部務實清廉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2014年我們將按照區委、區政府統一部署,自覺接受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監督,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科學理財,扎實工作,努力完成今年的財政收支預算和各項工作,為全力爭當中心城市產城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美好宿豫作出更大貢獻!
參閱資料
改征增值稅:即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新設科目,“營改增”是國家實施結構性減稅的一項重要稅制改革舉措。目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在全國范圍內全面實行營改增,今后將適時把其他服務行業分步納入改革范圍。
稅收返還:1994年實施分稅制改革、2002年實施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和2009年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時,為保證中央和地方既得利益,在財政體制中采取了稅收返還政策。現行稅收返還包括三項內容:增值稅和消費稅返還(簡稱“兩稅返還”)、所得稅基數返還、成品油稅費改革稅收返還。
財政轉移支付:是指通過財政資金在政府間無償撥付,來實現彌補地區間財力差異、實施特定宏觀政策目標的一項財政資源再分配制度。可分為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兩種。一般性轉移支付不規定具有用途,接受方可作為財力統籌安排使用;專項轉移支付,通常也稱為專項補助,用于政府間委托事務、共同事務以及符合上級政府特定政策目標的事務,接受方必須專款專用。
預算績效管理:是政府績效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種以支出結果為導向的預算管理模式。主要強調預算支出的責任和效率,強化“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績效理念,要求政府部門不斷改進服務水平和質量,花盡量少的資金、辦盡量多的實事。
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為保障基層政府實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以及落實各項民生政策的基本財力需要,中央提出建立和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以市縣財政為責任主體,中央和省級財政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予以支持,并通過完善配套措施和監督約束機制,實現“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的政策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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