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宿遷志勤科技有限公司報送的《宿遷志勤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億只二極管整流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作出同意建設的批復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做出批復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1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公示期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84498166(高新區行政審批局經濟社會事務審批窗口)
通信地址:開發大道1號宿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商務中心裙樓
郵 箱: sqgxhp @163.com
|
項目名稱 |
年產20億只二極管整流橋項目 |
|
建設地點 |
宿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太行山路77號 |
|
建設單位 |
宿遷志勤科技有限公司 |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江蘇海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項目概況 |
項目擬使用廠房42000平方米,購置制氮設備、自動線、芯片搖盤、焊接爐、清洗機、烤箱、模具、烤箱、回流焊爐等生產設備,形成年產20億只二極管整流橋生產規模。 |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清洗、清模、塑封成型、固化工序產生非甲烷總烴經集氣罩收集后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5m高DA001排放。 項目清洗、清模、塑封成型、固化工序未被收集的非甲烷總烴在1F車間內以無組織形式排放;焊接產生的顆粒物、錫及其化合物在2F車間內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項目有組織非甲烷總烴執行江蘇省《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中表1的排放標準;廠界無組織非甲烷總烴、顆粒物、錫及其化合物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要求;廠區內有機廢氣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要求。 2、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宿遷市城東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后,通過市政管網排入宿豫(城東)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尾水排入馬河,污水處理廠的尾水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中一級A標準。 3、噪聲防治措施 項目噪聲源為風機、全自動焊接組裝線、焊接爐、清洗機、回流焊爐等設備運行時產生的噪聲,通過減振、廠房隔音、距離衰減等措施后,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廢殘渣、廢塑封料、廢邊角料、廢膠條、不合格品、廢載帶(蓋帶)、廢活性炭、廢液壓油、廢油桶和焊渣。其中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廢塑封料、廢邊角料、廢膠條、不合格品、廢載帶(蓋帶)、焊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廢殘渣、廢活性炭、廢液壓油、廢油桶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化糞池、危險固廢倉庫、原料倉庫等重點防滲區,等效黏土防滲層Mb≥6.0m,K≤1.0×10-7cm/s,或參照GB18598執行。一般固廢暫存處、成品倉庫等一般防滲區,等效黏土防滲層Mb≥1.5m,K≤1×10-7cm/s,或參照GB16889執行。 |
|
相關承諾 |
信用承諾 |
宿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行政審批局
2025年7月28日




蘇公網安備 3213110200010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