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中共新莊鎮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中央、上級黨組織的決策部署及新莊鎮黨員代表大會的決定決議。
(二)討論和決定新莊鎮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以及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三)加強黨的建設,包括黨委自身建設和村居(社區)黨組織建設,以及其他隸屬鎮黨委的黨組織建設,抓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黨員隊伍建設。
(四)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員嚴格遵守黨章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
(五)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對干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協助做好上級有關部門駐鎮機構和人員管理工作。
(六)領導新莊鎮基層社會治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七)領導新莊鎮人大、政府、群團組織和其他各類社會組織,指導、規范和支持其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職責。
(八)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新莊鎮人民政府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
貫徹執行區政府、鎮黨委的決策部署。
(二)貫徹執行新莊鎮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加強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發展各項社會事業。
(三)依法管理本級財政、執行本級預算。
(四)組織實施上級賦權范圍內的各項行政執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
(五)加強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做好安全生產、防汛防火、減災救災、防疫抗疫等應急管理工作。
(六)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調整產業結構,發展鄉村經濟。
(七)負責村鎮規劃、村鎮建設、城市管理、市容環衛、生態環境保護等工作。
(八)負責教育、體育、文化、旅游、衛生健康、就業、社 會保障、民政、助殘、人民武裝、退役軍人事務、人才開發與引進、文物保護、民族宗教等工作。
(九)保護國有和集體財產,保護公民私有合法財產,保障 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治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信訪穩定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維護社會秩序。
(十一)完成區政府、鎮黨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綜合指揮調度中心)。負責新莊鎮黨委、 人大和政府的各項日常事務。負責目標管理、綜合考核、機關事務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文件收發流轉、公務接待、綜合性文稿起草、機要保密、信息公開、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指揮 調度和綜合指揮調度平臺管理工作。
(二)黨群工作局(紀委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組織、人事、人才、干部、機構編制、黨建、紀檢監察、宣傳、 統戰、精神文明建設、港澳臺事務、民族、宗教和僑務等工作。 負責聯系指導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工作。
(三)政法和社會治理工作局。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和信訪穩定等工作。負責網格化服務管理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對接協調區公安、檢察、審判、司法行政等部門。負責群眾信訪接待、矛盾調處等工作。負責對社會治安、矛盾糾紛方面的求助、投訴等進行聯動受理、處理、督辦、反饋。
(四)經濟發展局(財政所、統計站)。負責經濟發展和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統計、財政、審計、稅務等工作。負責為工業、商業、服務業提供技術、信息、政策咨詢等服務。負責宣傳招商引資政策,搜集招商引資信息,開展招商引資活動,做好招商項目代辦幫辦等工作。負責執行有關財政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執行綜合預決算。
(五)生態環境和建設局。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整 治、規劃建設、房屋征用安置、農房改善、新農村建設、土地資源開發、交通運輸等工作。
(六)農村工作局(鄉村振興局)。負責農業農村工作綜合協調、農村產業振興、農業項目招引和培育、土地規模流轉、高效農業發展等工作。負責農村經濟、審計、會計人員業務培訓,加強合作經濟組織培育,抓好農田基本建設和農業生產技術推廣服務等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經濟增收、公共空間治理、農民致富、鄉村振興、農業綜合開發等工作。
(七)民生事務局(便民服務中心、退役軍人服務站)。負 責民政、殘疾人權益保障、科技、教育、體育、文化藝術、衛生健康、就業創業、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事務、人民武裝等工作。負責審批服務事項辦理及代辦幫辦工作。負責窗口規范運行、管理、考核等工作;負責上級部門服務事項進駐便民服務大廳的組織協調和日常管理;負責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一張網”的運行維護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村級便民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審批隊伍的監督、管理與考核;負責協調服務對象的投訴或質詢等事項;負責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上級政府授權范圍內的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八)綜合行政執法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在承接上級賦權基礎上,以鄉鎮名義開展執法檢查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城市管理等工作。
(九)綜合服務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實體運行,用作人事管理掛靠單位,其人員由鎮黨委政府統籌安排到各職能機構工作,身份性質保持不變。綜合服務中心按政策實行崗位設置管理。
(十)新莊鎮紀委、人武部、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章程設置。
三、辦公地址:宿豫區新莊鎮新飛路8號
四、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夏時制7月1日至9月30日14:30-18:00) 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電話:0527-80701608
六、負責人:徐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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