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起草交通運輸地方性規范性文件,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牽頭開展全區綜合運輸體系規劃工作,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公路、港口、航道和交通物流等行業規劃。參與編制地方鐵路、民用機場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區域客運發展規劃、區域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和交通運輸樞紐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區重點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及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全區港口岸線、陸域、水域交通運輸的統一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有關交通物流業管理辦法和標準并監督實施。
(五)指導全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本區范圍內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監督。
(六)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辦法并監督實施,協調并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籌集,負責提出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管。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意見、規劃和規范并組織實施,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攻關。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并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九)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審計科)。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參與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承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的建設、機構編制、組織人事、人才隊伍、新聞宣傳、教育培訓、勞動工資、職稱和職業資格等工作;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工作。
承擔全局財務、審計等工作;負責組織編報部門預決算;承擔交通運輸資金的申請、撥付及使用監管、會計核算工作;指導機關和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負責擬訂局系統內審計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配合審計部門對局直屬企事業單位行政負責人開展任期及離任責任審計,會同有關部門對交通運輸系統專項資金運行撥付、各項交通規費收支以及交通重點工程項目決算進行審計。
(二)公路與港航管理科(安全法制科)。參與擬定全區公路行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并負責執行國省干線公路建設計劃;參與制定符合地方實際的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實施意見并負責落實,參與編制農村公路養護建設計劃并負責落實;與財政部門共同籌集農村公路管養資金,并按規定統籌使用;負責全區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工作,編制并落實鄉道、村道的管理養護實施計劃;組織協調鄉鎮政府做好農村公路及其設施保護工作。
參與編制港口、航道行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并落實港區規劃和年度港口建設計劃。負責全區港口統計。
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綜合監督和突發事件安全管理、應急管理等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工作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定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工作;組織開展交通系統行業有關政策法規研究工作。
(三)綜合規劃與工程科。組織統籌全區綜合運輸體系和公路、航道、港口、農村公路等發展規劃編制及相關前期工作,參與編制鐵路、民用機場發展規劃,制定年度計劃;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分析等工作。
貫徹執行交通建設管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招標投標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并監督實施;承擔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等工作。
(四)運輸管理科(行政審批科)。承擔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等運輸方式的銜接和協調服務工作;牽頭負責全區道路、水路運輸發展和管理工作,承擔區域客運管理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及交通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的擬訂和監督實施;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意見、規劃和規范并組織實施,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攻關;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并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節能減排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工作。
三、辦公地址:宿遷市宿豫區湘江路37號
四、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夏時制14:30-18:00) 法定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電話:0527-84465308
六、負責人:田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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