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智慧化協商調解、智能仲裁員、數字仲裁庭建設,構建街道調解、人民調解、社會組織調解及律師調解等四種調解機制。通過“先行聯系、分析研判、先行化解、告知辦結、跟蹤回訪”五個步驟,將解決勞動糾紛時間壓縮至20個工作日內,打造我區特色勞動爭議多元化解之路。(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總工會、區衛健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法院;完成時限:2024年12月)
建立健全勞動糾紛解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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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4-07-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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