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時間、地點和咨詢電話
1.受理時間:每年7月下旬至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受理地點:宿豫區政務服務中心東廳教育局7、8服務窗口,咨詢電話:0527-84469168。
(二)辦理貸款對象及條件
家庭經濟困難,被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在本區(含湖濱新區)。
(三)辦理貸款額度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最高為20000元。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應優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可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
三、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政策
對到蘇北基層單位就業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省內外(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以及招收全日制普通學生的成人高校的應屆畢業生,由政府一次性返還其攻讀最后學歷期間所繳納的學費。每生每年本專科生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
工作要求:一是在我區農村基層單位從事公共服務工作(工資關系與人同步);二是在畢業次年的6月30日前就業;三是在就業的18個月內提出學費補償資格申請,逾期未申請,視為放棄。
咨詢電話:0527-8446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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