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根據省發改委價格監測中心要求,上報公共租賃住房價格應同時上報收費文件。為盡快落實省、市相關文件要求,區發改局會同區住建局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起草了《關于確定我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標準、租金標準和租金補貼標準的通知》。
二、政策依據
《市政府關于印發宿遷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宿政發〔2010〕119號)、《關于進一步明確各區(市各功能區)定價管理權限的通知》(宿發改收費發〔2024〕241號)、《關于調整市區城鎮居民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標準的通知》(宿建發〔2024〕66號)。
三、主要內容
1.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初次承租期一般為3年,初次承租期內租金標準為5.5元/㎡?月,承租期滿后,承租人符合保障條件的可以申請續租,租金標準為11元/㎡?月。
2.城鎮居民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標準。城鎮居民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收入標準分別為人均月收入2772元和1758元。
3.城鎮居民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公共租賃房租金標準。租金標準為1.10元/㎡?月,超出保障面積標準的部分按9.9元/㎡?月收取租金(注:住房困難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8平方米,下同) 。
4.城鎮居民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補貼發放標準。租金補貼標準為2人以下家庭(含2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 14元,其余符合保障條件的家庭按每人每月每平方米10元補貼。
四、目標任務
進一步拓展住房保障受益面,提高我區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水平,不斷提升困難群體幸福感和獲得感。
五、解決問題
解決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租房困難、租金壓力大等住房問題,進一步提高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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