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動宿遷人才友好型城市、 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更好滿足市民剛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支持不同群體改善居住條件,進一步服務廣大市民安居置業,宿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制定 《關于推動人才友好型城市、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的購房措施》 。
一、支持新就業人員安居
對2023年1月1日起在宿遷市新就業并首次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在中心城區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以不動產登記為準),給予新購住房總房款1.5%的補貼。
二、支持多孩家庭購房
對符合國家多孩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在中心城區無商品住房或僅有一套的(以不動產登記為準),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家庭給予200%的契稅補貼,三孩及以上家庭給予300%的契稅補貼。
三、支持住房以舊換新
鼓勵支持各類開發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開展房屋“以舊換新”,引導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對“以舊換新”給予政策支持,舊房房款可以抵扣新房購房款,并辦理新房網簽、貸款等手續。不動產登記機構暢通綠色快捷通道,為“以舊換新”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對本市家庭或個人出售自有住房后,一年內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新購住房總房款2%的補貼。
四、支持“網簽備案即入學”
對在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尚未達到辦理房屋不動產權證條件,可憑網簽備案合同和契稅完稅證明等材料,辦理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手續,入學后原則上不得辦理網簽備案合同變更、注銷等手續。
五、支持人才購房安家
根據《宿遷市人才“購房券”管理和使用辦法(2025年修訂)》要求,對符合人才“購房券”申兌條件的人才,在政策執行期間購買中心城區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全額兌付3萬元—200萬元不等的各類人才“購房券”。
六、支持公積金階段性優化
在本市購買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家庭名下無未結清住房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以及家庭名下無未結清公積金貸款且申請“商轉公”貸款的(僅有一筆未結清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均按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在我市存在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且近一年還款無逾期,若再次購買自住住房,可按家庭代際互助政策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該套住房購房款。
本政策措施于2025年11月25日正式印發,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適用范圍為中心城區。購房時間以網簽合同備案時間為準,以上政策可疊加使用;補貼申請時間至2027年1月31日截止,到期視為放棄。補貼以消費券形式(數字人民幣紅包)發放,相關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消費券有效期限為2年(以發放之日起算),逾期自動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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