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 豫 區 人 民 政 府
關于新沂河(宿豫區境內)管理范圍劃定
情況的公告
宿豫政發〔2019〕104號
根據水利部印發的《關于開展河湖管理范圍和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號)精神,宿遷水利樞紐管理局已完成新沂河劃界工作,現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宿遷水利樞紐管理局直管水利工程劃定管理范圍依據主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江蘇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宿遷市河道管理實施細則》(2005年)等。
二、宿遷水利樞紐管理局直管新沂河(宿豫區境內)管理范圍:有堤段劃至背水堤腳外50m;無堤防的,實測河口線標高大于設計堤頂高程,河口線外擴6m通道,再往外擴50m為管理范圍線。新沂河內側劃至宿遷與新沂界。
三、宿遷水利樞紐管理局直管新沂河(宿豫區境內)劃界成果:共埋設界樁95根、制作安裝告示牌14塊、測繪面積9.4平方公里。
四、在宿遷水利樞紐管理局新沂河(宿豫區境內)管理范圍內活動,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規范性文件。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1.堆放物料,傾倒土石、礦渣、垃圾等;
2.在堤身及護堤地上墾殖;
3.建設影響河道堤防運行和危害河道堤防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
4.其他影響河道堤防運行和危害河道堤防安全的行為。
特此公告。
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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